人才培养

法学概论

课程名称:法学概论    任课教师:雒园园    学分:1.5学分 点击进入

详细信息:雒园园老师主讲的《法学概论》是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一门法学类通识课,24学时,1.5学分。
开设《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此,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包括:
1)法的基础理论部分。例如,法的起源、本质及其历史类型,法律的制定程序,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法的实施等问题;宪法学部分概要地论述了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等。
2)实体法部分,概要地论述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律(实体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和经济法学等。
3)程序法部分,概要地论述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律(程序法)的基本内容。     《法学概论》教学重点应放在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掌握上。



附件【法学概论大作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