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2025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即将开始,该工作包括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资格审核,是我院学历学位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5届毕业生及2024届结业换证学生。
二、资格条件
(一)毕业条件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通过考核,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及各类别学分,则准予毕业,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证书。
1.审核内容
(1)学生所获得总学分;
(2)各类别学分(包含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素质与创新教育课等);
(3)培养计划规定的其他要求;
(4)执行个性计划的学生按个性计划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审核结果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修读要求,准予毕业。总学分或分类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均不能毕业;
(2)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修读要求,可申请结业或延长学业继续在校修读;
(3)2024届结业生,修完未通过的规定课程者,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修读要求,可申请换领毕业证书。
(二)授予学位条件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需符合毕业条件,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1.审核内容
(1)2025届毕业生毕业结论;
(2)平均课程成绩是否达到68分(2018年以前入学的学生按 ‘平均课程绩点达到60分’执行);
(3)2024届结业生已通过换证考试,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须符合我院学位授予条件。
2.审核依据
2025届毕业生及2024届结业换证学生学位授予按《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