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实施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各《各分院转专业考核办法》(附件1)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每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2.各专业允许转入学生数由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统一确定(附件2)。
3.非物理科目生源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科专业;艺术类生源学生不得与其他普通类专业互转。
二、转专业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情况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按时交纳学费的在校生;
4.原则上,转专业仅限学院在读的一年级学生(休学创业复学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除外)。特殊情况,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学生符合以下类别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特殊专长学生。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授权专利,或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提供特殊专长证明证实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的;
2.兴趣爱好学生。对拟转入专业有强烈的兴趣和爱好,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学习兴趣的;
3.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困难学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的;
5.休学创业复学或退役后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四、转专业接收规则
转专业按照择优接收的原则。若某一专业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过学院规定的人数时,学院将根据如下规则择优接收:
1.按照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复学、一般在校生的先后顺序进行接收。在同等条件下,以综合考核成绩(见本条第二项)排名,由高到低择优接收;
2.综合考核成绩=在校期间的平均课程成绩×80%+转入分院考核成绩×20%,以百分制计算;
3.在校期间的平均课程成绩取转专业审核前的课程一考成绩参与计算,计算方法参照《学生手册》。
五、日程安排
2025年5月23日前:学生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3),同时向所在分院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并附家长意见等相关材料。
2025年5月26日:分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预审,将预审结果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电子文档及材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转出分院意见要签字、盖章)报送教学管理部。
2025年5月27日:教学管理部对一般在校生进行资格预审;同时,将退役复学和休学创业复学学生的材料分别送交学生工作部、就业工作部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学生材料再由教学管理部转至拟转入专业所在分院进行审查。
2025年6月5日前:各分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转专业考核办法,对拟转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选拔考核,将拟转入意见及考核成绩报送教学管理部。
待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教学管理部根据转出、转入专业分院意见提出初审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公布最终名单。
学生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分院对转入学生提出编班意见。学生根据学院统一时间安排,持学生证到学生工作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到转入分院报到。
转入专业的教研室主任须为每名转入学生制定个性培养计划及补课计划,报教学管理部审查、备案。
附件:1.各分院转专业考核办法
2.2024级转专业名额一览表
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