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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返校复学的通知
时间   2021年12月02日 13:39
作者    责任编辑   薛璐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返校复学方案的通知》(大疫经指办发〔2021〕61号)文件要求,全院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学院师生员工返校复学工作。现将学院返校复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返校复学时间

2021年12月6日

(注:按照大连市防指办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做好返校复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人员全面排查。各分院、部门要配合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学生工作部做好全体师生员工的全面排查工作,包括师生员工的旅居史、接触史和隔离管控等情况,具备返校条件的方可返校。尚处于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状态的师生,待解除隔离管控后方可返校复学。

2.做好入校前核酸检测工作。新入校师生员工在入校前一天由学院统一组织在校外设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工作对接和安排。

3.做好全面复学的教学准备工作。教学管理工作组统筹谋划教学运行计划,科学制定复学后的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方案,做好在线教学与复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各教学单位要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4.加强环境消杀。复学前后勤保障工作组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提前做好各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等全校范围的全面保洁和消杀,特别是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电梯等公共场所和重要部位的彻底清洁、通风换气和预防性消毒。

三、复学后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1.加强校园准入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均需按要求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和卡码查验,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入校;加强校园物资准入管理,生活物资、快递等物品入校依据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外卖、快递、物资入校管理指南的通知》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不得进入校园;对与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有接触的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2.加强返校后健康监测。对新入校师生员工进行连续14天健康监测,并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每7天进行一次在校免费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束时间依据全市疫情形势确定)。

3.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坚持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落实入学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通风、保洁和消毒。师生员工在校内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

4.加强对隔离师生员工的管理服务。教学管理工作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暂不能返校学生的教学安排,确保学生不落课、不停学。解除隔离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卡码绿码,测温登记入校。

5.做好健康教育。各分院、部门及后勤集团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结膜炎等症状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的要主动向社区和学院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6.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学院各相关部门要与属地卫生健康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口医疗机构以及所在社区及时进行有效沟通,合力做好联防联控。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院上下要牢固树立“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意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松懈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举措,持续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学院教育教学秩序平稳、规范、有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各分院、各部门及后勤集团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修订版)》和市、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决防止管理和制度执行上的任何疏漏。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有序有力,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

3.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人力资源部和学生工作部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继续做好师生员工新冠疫苗接种的组织发动等工作,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积极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做好符合条件人群的第三针疫苗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