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16日在大连召开会议,明确指出,辽宁省委、省政府已将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辽宁省高等学校资助政策体系。根据相关规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所应享受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生食堂补贴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总额已经超过了100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寒门学子的关心和关爱。
国家历来非常重视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工作,义务教育已经实施了“两免一补”的措施,对高等学校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策,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今年,国务院又下发了13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建立了资助体系,完善了各项措施,并把独立学院学生纳入到资助范围之中。目前,我院已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140人,每人25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349人,每人1500元或750元。学院还得到24万元的学生食堂一次性补助及1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
另外,学院对没有享受到国家资助的16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一次性经济补贴500元。
目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性伙食补贴及学院临时性资助款项正在陆续划拨至获资助学生的银行卡,相关的名单已在校园网学生教育网页上公布。
(安宝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