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工作部署,依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推动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411-62695090)。
一、概述
2023—2024年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为具体工作方针,开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民主监督管理,持续发挥信息公开在 学院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全院各相关部门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及时维护和更新学院公开的信息,加强学院信息发布的审查,切实承担起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同时,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与学院发展建设实际,持续完善《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事项责任清单》,以责任清单为抓手,明确学院各项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建立健全校内合力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工作流程,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和获取方式等,保证院情院务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2.强化清单管理,保证流程规范。学院始终坚持信息公开事项条目完整、内容可得、更新及时和操作便捷,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细化落实公开要求并进一步丰富公开事项清单内容。与此同时,学院持续关注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招生、就业、财务、人事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探索党政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部门协同参与、保密办保密审核的协同合作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3.推进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为更好适应新媒体时代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信息获取习惯,学院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方面继续发挥各类传统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以信息公开网为“主阵地”,协同校园门户网、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网站,灵活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示、解读各类信息;另一方面,学院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潜在平台,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网站等新形式、新载体,充分挖掘利用新媒体灵活便捷的特点及受众面广的优势,及时公开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搭建信息公开新格局,全方位公开学院在党的建设、改革发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二、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3-2024 学年,学院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和学院官网主动公开信息共883条,其中通过各部门网站公开的信息362条,发布院内文件395条,发布院内通知70条,通过“学院新闻”专栏发布92条。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1301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院现任领导、机构设置、师生员工数量及构成基本情况等内容。
(2)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涉及学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行政事务管理、人事工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党建工作、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3)学院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4)学院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要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3.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公开方面。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与其他网络资源,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学院建立了信息公开网站,定期做好信息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时发布学院各类要闻,各部门积极通过部门主页公开信息。
会议和文件公开方面。通过学院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学院新学期工作会议、教育教学工作例会、工会代表座谈会、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等会议和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公文,及时传达学院信息。
媒介和资料公开方面。通过年鉴、大事记、广播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我爱城院”等微信公众号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办事手册等方式多渠道向院内和社会公开学院信息,还设立院领导接待日、学院首页设立书记、院长信箱等,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学院在校园信息公开网页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网址:http://www.dlutci.edu.cn/xxgk/xxgk.htm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评议情况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长期以来,学院坚持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事项内容、提升信息质量水平,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但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获取渠道畅通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等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增强监督考核,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建立公开信息事前宣教、事中监督、事后评价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二是以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为目标,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培训研讨,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加强工作联动性,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延续性,提高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集群效应,强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同时,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的技术优势和平台特点,加强微信、微博等平台的透明互动,发挥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作用,不断提高服务窗口意识,通过及时、准确的答复,切实保障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2024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