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丽娟,女,中共党员,讲师,现任电子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08级辅导教师。1998年7月毕业于渤海大学(原锦州师范学院),本科学历,史学学士学位
国家二级职业咨询师,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12年, 1998年7月毕业留校工作,2005年7月调来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就业指导》课,发表文章6篇,参编教材《伦理学》。先后2011年"辽宁省辅导员谈心谈话活动先进个人"、获得2013年感动城院十大人物、2012年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就业先进个人"、 2006年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者"、2007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党员"、2007年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2006年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优秀奖"、2006年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