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未来课堂”等项目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6〕43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现就组织做好我校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试点建设共设三个项目类别:
(一)未来课堂。聚焦本科课堂教学,打造“师一生一机”深度互动的智慧教学空间。对传统教室进行功能化改造,配备智能交互终端与物联网设备,利用VR/AR 构建沉浸式教学环境。试点研发数字教材,集成知识图谱与自适应学习模块,普及智能终端应用,实现“师一生一机”三元协同。探索人机协同双师课堂与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通过学情大数据分析提供定制化辅导,实现规模化教育下的个性化学习。
(二)未来学习中心。依托图书馆、教学楼公共空间或线上平台等布局多元物联感知设备,建设泛在、智能、个性化的自主学习与学术交流高地。打造7×24小时智慧学习空间,实现学习资源一站式智能检索。培育新一代智慧慕课,支持跨校选修与学分互认,编创互动式数字资源,建设“AI学伴”。推动人机协同构建泛在学习资源库,以实现学生为中心的个性化资源配置,探索“微专业”在线专区,支持跨学科自主学习。
(三)未来实训中心。立足产业发展需求,依托数字孪生打造产教融合的实践能力训练高地。将高成本产业生产线转化为虚拟仿真资源,建设共享实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产业学院,联合龙头企业开发标准化课程,实施项目制教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实践能力画像,利用物联设备无感采集数据,实现对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的精准评价。
二、申报名额
(一)我校各类项目仅有1个名额。
(二)同一学院(部、中心)可同时申报多类项目,每类限报1项。
(三)若同一项目类别申报个数超出名额限制,学校将组织答辩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教学实践经验。
(二)未来课堂。应具备较好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已开展智能终端应用或数字教材试点并有一定实践经验,配套建设资金充足以保障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三)未来学习中心。应具备在线课程建设基础和跨学科教学团队,已开发或正在开发智慧慕课或数字资源并能支持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创业活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以保障学习中心持续发展。
(四)未来实训中心。应与行业企业有深度合作,具备开展虚拟仿真实训的条件并能够开发标准化实训课程和评价体系,建立产教融合长效机制以保障实训资源持续更新。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路径、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不超过3000字);
(三)相关支撑材料(前期建设基础、成果证明等)。
五、时间安排
2026年8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评审。
六、联系方式
请各分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李彧
附件:附件1.辽宁省“未来课堂”项目申报书
附件2.辽宁省“未来学习中心”项目申报书
附件3.辽宁省“未来实训中心”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