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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新颁行的教职工工作评价办法,学院对教师的工作评价指标中,分院的权重加大,为保证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评价每一位教师,请各分院(部)于2012年1月9日前上报本分院(部)的教师工作评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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