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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重(补)修选课的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课程
1.重修
1)凡考核不合格未取得学分的课程。
2)因病(事)假等原因办理缓考手续未能参加期末考核及补考而没有取得学分的课程。
2.补修
因执行学生个人定制的学业计划,本学期需要单独选修的课程。
二、选课规定
1.本次重(补)修选课报名面向10级(五年制)、11级、12级在校学生,选课范围为本学期已开设课程及重修辅导班课程。
2.学生一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36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请参加本次选课学生认真核对所选课程成绩,凡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不可重复办理选课。
3.执行学生个人定制的学业计划,本学期办理单独选课的学生,必须随正常班修读且不得免听课,作为第一次考试登录成绩。选课学生要在报名表重修次数栏注明第一次修读,以便核对。
4.凡开设重修辅导班的课程,重修选课学生必须选随辅导班上课,未开设辅导班的课程,重修选课学生可以根据学院公布的课程表(各分院公布),选择开课班级,报名随班重修学习。
5.随班重修的学生,如果上课时间有冲突,学生可通过自主学习、单独找老师答疑等方式重修,期末参加考试,以卷面分数登记成绩。
6.随班重修报名时填写的“所随班级”必须具体到某个班,特别是合班课程,要填写合班上课的第一个班级。《综合英语》不能随艺术类专业《英语》课程重修。
三、办理程序及时间
1.学生班长到各自分院秘书处领取《随正常班重修课程申请单》、《随正常班重修课程报名表》、《随辅导班重修课程报名表》。
2.3月10日-3月12日,以班为单位统计报名课程和人数,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表。随班重修的学生填写《随正常班重修课程申请单》和《随正常班重修课程报名表》;报名参加重修辅导班的学生只填写《随辅导班重修课程报名表》。班长持整理好的《申请单》、《报名表》(学生本人必须确认签字)、《统计表》以及电子表交分院秘书,分院秘书于3月13日上午携报名材料及电子表到教学管理部办理重修手续。
四、重修辅导班开课安排
1.计划开设重修辅导班课程:
序号 | 开设辅导班课程 | 序号 | 开设辅导班课程 | 序号 | 开设辅导班课程 |
1 | C++程序设计 | 12 | 宏观经济学 | 23 |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
2 | C语言编程 | 13 | ACCESS | 24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3 | C语言程序设计 | 14 | 财务管理 | 25 | 高等数学A(二) |
4 | JAVA程序设计 | 15 | 工程力学 | 26 | 高等数学A(三) |
5 | 计算机网络 | 16 | 房屋建筑学 | 27 | 高等数学A(一) |
6 | 工程制图 | 17 | 英语(二) | 28 | 高等数学B(二) |
7 | 电路 | 18 | 综合英语(二) | 29 | 高等数学B(一) |
8 | 电路实验 | 19 | 英语(三) | 30 | 普通物理(二) |
9 | 电路与电子技术 | 20 | 综合英语(三) | 31 | 线性代数A |
10 | 数字电路与系统A | 21 | 英语(一) | 32 | 线性代数B |
11 | 数字电路与系统实验A | 22 | 综合英语(一) | 33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辅导班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标准重修报名表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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